《小偷日记中文版》TXT全集
小偷日记中文版
书籍作者:让·热内
书籍类别:英文小说
书籍格式:TX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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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籍大小:解压后(3.84 MB)
书籍字数:167076 字
更新时间:2017-01-17 14:16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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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简介

    法国当代文坛无奇不有,奇才奇书不时涌现。
    这里介绍法国文坛奇才中的一个怪才,奇书中的一本怪书。这个怪才就是“小偷大作家”让·热内,这本怪书就是他写的自传体小说《小偷日记》。一个浪迹欧洲的小偷,在极端动荡不安的客观环境里,在极端惶恐的心理条件下,苦中作乐,丑中寻美,写诗,写小说,写剧本,写出了世界名着。他的《小偷日记》毫不忌讳地记录和回味了他饱尝耻辱的下贱生涯,写得有头有面,有滋有味,有情有景,乃至淋漓尽致,竟博得法国当代文学大师萨特的喝彩。此人来历虽然卑微,浑身沾满污垢,但文采光怪陆离,下笔如有神助,此书不怪才怪呢!
    让·热内是一个传奇式的人物,他的成名叫人有点“不可思议”。
    他是地地道道的法国人,可他长期享受不到法国公民的权利。他的法国父母孕育了他,但他出生仅7个月,就被母亲抛弃在育婴堂,从此就没有再见到母亲的面。一个才7个月的婴儿,即使是天才也无法记住母亲的容貌。在《小偷日记》中,当他思念自己的母亲时,竟然把自己的亲生母亲虚设为刚从监狱出来的窃贼老太婆。他的父亲干脆连名字都不留,到底是人是鬼,至今仍是个解不开的谜。后来,热内被一个姓雷尼埃的农村小工匠收养。大概养父母对他还不错,他总算过了一段幸福的童年生活。后来养母死了,姐姐负责抚养他,让他信奉基督教,进唱诗班,上学受教育。他的确聪明过人,品学兼优,成绩名列班级前茅,而成绩最好的是法语,法语中最好的是作文。有一次,老师要求写一篇《我的房屋》,热内描写得最漂亮,老师向全班高声朗读了这篇好文章。但是,全班同学都耻笑他,说他写的不是他自己的房屋,因为他是“一个捡来的弃儿”。一个被法国人遗弃的人。有什么资格写不属于他的家园,有什么资格在法国同学面前表现优秀呢?他从小就被法国社会(包括父母)所拒绝,不得不一步步走向拒绝法国社会的道路。60年后,让·热内已是大名鼎鼎的大作家,但他在接受采访时,仍然对法国耿耿于怀,公开宣称他恨法国,提起法国就感到恶心。尽管如此,他对曾使他名列前茅的法语却情有独钟,恋恋不舍。他用奇妙的法语进行思维,为自己解闷,为自己辩护,吐露自己的心声,最终练就了一支流利的生花妙笔。
    根据领养合同,雷尼埃家负责把他养到13岁。因此,他从14岁开始,就再也没有资格进学校接受正规教育。一个天真活泼的少年,一下子被送到巴黎附近当印刷学徒工。他接受不了这个现实,于是就逃跑。没有饭吃,就沿街乞讨;没有衣穿,就顺手牵羊,偷偷摸摸。因为偷了一次,就落下个小偷的罪名,后来没偷也是偷。既然已经背上了小偷的头衔,就得名副其实,只好证明自己是小偷,于是越罚越偷,越偷越罚,他与社会的对抗陷入了一个不可名状的怪圈。他经常因偷几瓶饮料、几块零头布、几条手绢被捕,少不了蹲几十天监狱。于是他与警察来来往往,结下了不解之缘;在拘留所进进出出,与各地监狱也结下了不解之缘。他到处流浪,到处偷窃,到处被抓,到处蹲牢房。从青少年时代开始,他就当了《警察与小偷》的活主角。到后来,他居然同不少警察混得烂熟,发展了警察朋友,甚至同警察搞同性恋,搞案情合作。其实,何止他一人有此经历,他的许多流氓朋友都有警察朋友暗中保护,有的甚至同警察合伙偷盗、走私、嫖娼、贩毒。在他看来,在灵魂深处,警察同小偷一样下流。再把视野扩大一点,很容易发现,那些阔佬,那些达官贵人,那些上流社会,又何尝不是男盗女娼?他太熟悉西方文明的弱点、流弊、怪癖、污垢和卑鄙勾当了,所以才能以毒攻毒,偷盗、行骗、色诱、敲诈屡屡成功,才能在担惊受怕的恶劣环境下游刃有余。因此他的作品,对西方社会在自由、民主、人权、法制光环笼罩下的丑恶、败坏、肮脏、恶习、黑暗暴露得格外真实和无情,对西方首脑自鸣得意的西方价值观不啻是辛辣尖酸的讽刺和批判。
    让·热内曾是地地道道的小偷。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,他这个扒手有点斯文,除偷钱、偷东西外,还爱偷书,而且经常偷高雅的哲学书和文学名着。他经常因偷书被当场抓获,送去蹲监狱。他偷书先是为了看。看书是为了写书。他写书先写诗。诗一向被认为是最神圣最高尚的文学殿堂,可他却从最卑贱、最肮脏、最下流的人间地狱里发现了美,激发了灵感,因此诗兴大作,开创了小偷歌颂罪犯的写诗先河。小偷处境危险,生活漂泊不定,心理压力很大,写作环境极其恶劣。于是他迷恋上了监狱这个避风港。在监狱里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和安全感,可以结交更多的难兄难弟,有吃有喝还有人为他站岗,可以在牢房构思写诗写书了。就这样,他在监狱中创作了长诗《死刑犯》和长篇小说《鲜花圣母》,还有一大堆剧本。出了监狱,看完的书太多,得减轻负担处理掉。于是他公然在塞纳河畔摆起旧书摊。他还把自己写的诗偷偷印出来,摆在书摊上卖,竟然能以文会友,结识了几个小文人。经过小文人的引荐,他终于认识了当时著名作家让·科克托。科克托慧眼识奇才,看完热内的处女作后,立刻意识到热内作品低俗中见奇异的现代文学价值,于是他不顾自己的名人身份,痛快地帮助被警察四处缉拿的小偷出版诗书。一个法国文学奇才就这样被发现了。
    罗杰终于拿定主意走了进去。我们还以为他会在镜子之间迷路。只见他时快时慢,进退自如,步子自信稳健,低头只看着地面,因为地板没有玻璃镜子那么多虚伪。他心里很有把握,很快就来到史蒂利达诺身边。我们看得见他启动双唇喃喃有词。史蒂利达诺这才站了起来,慢慢恢复了镇定,他们出来享尽了殊荣。他们没有看见我,悠闲自得,嬉笑打闹,继续他们的节日活动,可我却独自回到住所。是不是史蒂利达诺受辱的形象使我如此心慌意乱?我已经知道,他可以把整支香烟的烟雾咽进肚子里。其实,香烟燃烧完了,心中也就埋藏下星星之火。只要他一呼吸,他的脸便容光焕发。我的手刚摸到他身上,就感到他勃然兴起。
    “她讨你喜欢吗?”
    我没有回答。何必呢?他知道我充好汉没有成功。他从口袋里抽出左手,用胳膊搂住我的双肩,紧紧地把我抱在他怀里,但他仍然衔着那支烟,生怕我吻他。有人走了过来。我连忙低语道:
    “我爱你。”
    我们彼此分开了。待到我在他旅馆门前向他告别时,他已经胸有成竹,有关阿尔芒的情况,我会向他和盘托出。
    我回到旅馆,独自进房上了床。即使我的情人们正在欺骗我或憎恨我,我也绝不会憎恨他们。一堵墙把我和阿尔芒隔开,他正同罗贝尔睡在一起,我很痛苦,恨不能取代其中的一个人,或索性同他们混在一起,或成为其中的一员。我羡慕妒忌他们,但我没有丝毫的怨恨。我上木板楼梯时蹑手蹑脚,因为脚步重了会引起连锁反应,吱吱嘎嘎的响动立刻会吵得附近的房间不得安宁。我想,那天晚上,阿尔芒解下皮带时,没有把皮带当鞭子抽得劈啪作响吧!他该看到自己强烈的男子汉苦闷,他肯定用若干无声的动作示意罗贝尔要顺从地满足他的鱼水之欢。对于我来说,阿尔芒进一步证明了他的高强,这种高强来源于不幸,来源于卑鄙下流。这条纸花边与叫花子的把戏有着同样脆弱的结构,天生就与你们的道德格格不入。它属于造假的骗术之类,与伤口、残肢、瞎眼一样都是为了掩人耳目。
    本书并不想成为一部艺术作品,成为脱离作者、脱离世界的东西,像孤鹏独雁在空中继续寂寞的旅行。对我过去的经历,我完全可以用另外一种口气、用其他词汇来进行陈述。我把往事染上了英雄的色彩,因为我心中有这样做的资本,那就是激情。考虑到前后连贯,谐调一致,我有义务从本书的基调出发继续我的冒险。它将有助于使往事给我的提示更加明晰,我一而再、再而三弹指强调贫困和受惩罚的罪恶。我正是冲着它们而去的。但我并不像基督圣徒那样精心策划反复预谋务求达到目的,而是步履蹒跚,并不想极力掩饰我行动的疲劳和恐惧。
    但大家能理解吗?这里并不是要实行一种不幸的哲学,其实恰恰相反,我向往的苦役犯监狱--我们如此命名世界之地和精神之所--给我带来的欢乐远远超过了你们的体面荣光和佳节喜庆。不过我还是要寻求后者。我渴望你们的承认,祈求你们给我戴上桂冠。
    我的这部英雄化了的著作,成了我的《创世纪》,它包含着--必须包含着--我无法违抗的清规戒律:只要我当之无愧,那么我将获得无耻的光荣,本书便是享誉无耻光荣的大师。因为,我若不按照大师的诫令行事,还能参照谁的训示?单就从最平常的道德观念来看,此书势必将我的罪身连拖带拉送进监狱,这岂不是顺理成章的事?说得更透彻一些,并不是根据你们惯用的从简从快的程序,而是它本身注定难逃厄运。我早已在书中有所安排,正如我所期望的那样,厄运正把我作为证人,作为试验场,作为对它的道德和我的责任的反复考验而保存下来。难道不是吗?
    苦役犯监狱里可喜可庆之事甚多,我真想一吐为快,我的身边有那么多受伤害的男子汉,这已经使我受宠若惊了。我刚才只是蜻蜓点水,不过其他途径(如军队、体育等)也能给我带来类似的幸福。《日记》的第二卷,我想题名为《风情杂记》,打算在书中记叙、描写和评论一座内心苦役营的可喜可贺的节庆盛事,那是我穿越我的所谓“西班牙”领地之后心灵的发现。
    ------完----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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